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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无尘净化车间饼干生产许可证食品厂
河南弘林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魏旭龙
饼干生产许可证*查细则 2019 确认有效(2005 年 1 月发布,9 月修订)
来源:国质检监[2005]15 号公告发布,依据国质检监函〔2005〕776 号修订
饼干生产许可证审*细则
河南洛阳无尘净化车间饼干生产许可证食品厂
河南弘林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魏旭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饼干产品包括以小麦粉、糖、油脂等为主要原料,加 入疏松剂和其他辅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各种饼干,如:酥性饼干、韧性饼干、 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 水泡饼干。饼干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饼干。饼干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8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配粉和面 成型 烘烤 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配粉,烤制,灭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2.残留物质变质、霉变等。 3.水分和微生物超标。 三、*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饼干生产企业除*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如生产线不是连续的,必须有冷却车间。生产发酵产品的企业 还必须具备发酵间。 (二)*的生产设备。 1.机械式配粉设备如和面机;2.成型设备;3.烤炉;4.机械式包装机。 企业*的生产设备中成型设备应与企业生产的品种相符合。主要成型设备有: 酥性饼干:辊印成型机等。 韧性饼干:叠层机、辊切成型机等。 发酵饼干:叠层机、辊印成型机等。 薄脆饼干:辊印或辊切成型机等。 曲奇饼干:叠层机、辊印或辊切成型机等。 威化饼干:制浆设施、叠层机、切割机等。 蛋圆饼干:制浆设施、辊印成型机等。 蛋卷:制浆设施、浇注设备、烘烤卷制成型机等。 粘花饼干:辊印或辊切成型机等。 水泡饼干:辊印或辊切成型机等。 生产夹心类产品的应具备夹心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7100-2003《饼干 卫生标准》;QB/T1253-2005《饼干通用技术条件》; QB/T1254-2005 《 饼 干 试 验 方 法 》 ; QB/T1433.1-2005 《 饼 干 酥 性 饼 干 》 ; QB/T1433.2-2005 《饼干 韧性饼干》;QB/T1433.3-2005《饼干 发酵饼干》; QB/T1433.4-2005《饼干 压缩饼干》;QB/T1433.5-2005《饼干 曲奇饼干》; QB/T1433.6-2005《饼干 夹心饼干》;QB/T1433.7-2005《饼干 威化饼干》; QB/T1433.8-2005《饼干 蛋圆饼干》;QB/T1433.9-2005《饼干 蛋卷和煎饼》; QB/T1433.10-2005《饼干 装饰饼干》;QB/T1433.11-2005《饼干 水泡饼干》;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饼干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纳入生 产许可证管理的原辅材料时,应当选择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对夹心类产 品的心料等如有外购情况的,应制定进货验收制度并实施。 六、*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灭菌锅;(四)无菌室或超 净工作台;(五)微生物培养箱;(六)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饼干的发证检验、监*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 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 2 次检验。 饼干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水分 √ √ √ 4 碱度 √ √ 酥性、韧性(可可型除外)、压缩、曲 奇(可可型除外)、威化(可可型除外)、 蛋圆、水泡饼干、蛋卷及煎饼(不发酵 产品)检此项目 5 酸度 √ √ 发酵饼干、蛋卷及煎饼(发酵产品)检 此项目 6 脂肪 √ √ 曲奇饼干检此项目 7 酸价 √ √ * 8 pH √ √ * 可可韧性、可可曲奇、可可威化饼干检 此项目 9 松密度 √ √ * 压缩饼干检此项目 10 总砷 √ √ * 11 铅 √ √ * 12 过氧化值 √ √ * 13 食 品 添 加 剂 : 甜 蜜 素、糖精钠 √ √ * 14 菌落总数 √ √ √15 大肠菌群 √ √ √ 16 致病菌 √ √ * 17 霉菌计数 √ √ * 18 标签 √ √ 注:1. 夹心饼干的检验项目按照饼干单片相应品种的要求检验; 2. 装饰饼干的检验项目按照饼干单片相应品种的要求检验。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如果企业生产夹心 类产品,应抽取夹心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 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少于 200 袋(盒),随机抽 样 不少于 4kg 且不少于 8 个小包装的样品。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 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如果 抽取的样品为夹心类产品,在抽样单上应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