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推生猪产品“撤点并厂 定点配送”模式
时间:2016-05-14 阅读:2842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生猪养殖屠宰衔接对话会议上获悉,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加快化解屠宰产能过剩,推动解决生猪屠宰场点“多、乱、小、散”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保障全省广大农村居民生猪产品市场供应和肉品质量安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了《生猪产品“撤点并厂、定点配送”试点实施方案》,在山东省部分县(市)开展生猪产品“撤点并厂、定点配送”试点工作。
今年,随着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我国的畜禽屠宰行业的整顿,*频频提出畜禽屠宰相关的政策和一些考核指标及办法。山东省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制定有力措施改善和提升屠宰场设施环境,加强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屠宰场进行查封。此外,鼓励一些大型屠宰企业在做到安全放心的前提下,提高自身的屠宰能力,来满足市场需求。
今年,山东省将胶州市、安丘市、金乡县、宁阳县、莘县、阳信县6个县(市)作为全省试点县,在县域范围内推行生猪产品“撤点并厂、定点配送”模式,采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配送点销售的方式,取消小型场点生产经营资格,改为生猪产品配送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撤销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在乡镇(街办)政府驻地等设立生猪产品配送点,提升承担生猪产品配送的生猪屠宰企业冷链物流配送能力,每个试点县(市),由财政给予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方案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资金引导、督导推动和检查、验收等工作。要求试点县认真借鉴宁阳、胶州等县(市)前期工作有效做法,依靠当地政府的*,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方案要求试点县要以实现生产方、销售方、消费方、监管方四方共赢为目标,统筹考虑小型场点关停并转产生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配送点设置等问题,注重发挥生猪屠宰企业试点项目建设、运转、管理的责任主体作用,开展专业化、商业化运作。积极开展“放心肉”下乡社会宣传,增强农村居民食品安全和科学消费意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私屠滥宰、维护生猪肉品消费安全的积极性,为试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山东省生猪产品“撤点并厂、定点配送”试点整体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并验收。目前,山东省共有生猪屠宰企业877家,比2009年底的1770家减少50.1%,减少幅度居*列。去年,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肉类产量持续增长,达到126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