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奶粉广告费一年高达16亿元。不过香港母乳育婴协会却指出,不少奶粉广告有误导成分,在*的“洗脑式”宣传下,不单令许多妈妈放弃母乳喂哺使用奶粉,更有4岁大儿童仍天天“饮奶粉”。该会促请特区政府尽快立法规管奶粉的销售和质量,以及推动母乳喂哺。
奶粉商为推广婴幼儿奶粉不惜花费重金,香港母乳育婴协会主席黎黄佩嫦昨表示:“有统计调查显示,奶粉商于2011年花费近16亿元港币于市场推广上,今年头8个月已投放1.2亿港元。”
她续谓,16亿元已相当于香港医疗卫生经常性开支的三分之一,亦相当于全港学前教育7个月的学券金额总支出。如此*的“洗脑”广告,巩固奶瓶喂哺文化,并孤立有心坚持母乳喂哺的妈妈。
她续说,奶粉广告经常做出美好的承诺,如可令婴幼儿“便便变软”、能“促进脑部发育”、并标榜含有各种疑似科学化的成分。尽管香港消委会、医院药剂师学会等专业组织,已多次指出这些健康声称误导公众,但情况仍未有改善,而且现时的营养数据卷标制度不涵盖3岁以下的儿童食品,在法律方面存在漏洞,不仅婴儿奶粉被视为人奶代替物,更有不少港孩在4岁时还离不开奶粉。
曾在澳洲居住的陈太则表示,在澳洲及很多发达国家,政府都提倡母乳喂哺,公立医院亦不会派发免费奶粉,更鼓励幼儿在两岁左右*戒奶,改食固体食物,香港政府和医院应效法这种做法。
爱婴医院香港协会主席叶丽嫦指出,由于没有立法,许多制造商和经营商会忽略守则。为此,母乳育婴协会向当局提出多项要求,包括推动公私营医院成立“爱婴医院”;立法规管奶粉销售手法;立法规定公众场所必须设置哺乳间,以推广母乳喂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