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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卫生署预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

2005/11/17 16:54:18
中国台湾行政院卫生署
公告发文日期:2005年6月15日
发文字号:卫署食字第0940404730号
附件:修正草案总说明及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
主旨:预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修正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百五十四条规定。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行政院卫生署。
二、修正依据: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十条规定。
三、「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修正草案总说明及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如附件。
四、对于前开草案内容,任何人有意见,请于本(2005)年6月30日前,将意见送达行政院卫生署(地址:台北市爱国东路100号),逾期视同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