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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3 15:30:43
电力电缆敷设及要求及安装规定:
1.1 电缆明敷时,应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挂钩或吊绳等支持。zui大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支持件的承载能力和无损电缆的外护层及其缆芯。 (2)使电缆相互间能配置整齐。 (3)适应工程条件下布置要求。
1.2 直接支持电缆用的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宜符合表6.1.2规定的数值。
普通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mm) 表6.1.2 电缆特征 敷设方式 水平 垂直
未含金属套、铠装的全塑小截面电缆 400* 1000
除上述情况外的中、低压电缆 800 1500
35kv以上高压电缆 1500 3000
注:*能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1.3 35kV及以下电缆明敷时,应设适当固定的部位,并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敷设,应设在电缆线路首、末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且宜在直线段每隔不少于100m处。
(2)垂直敷设,应设在上、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
(3)斜坡敷设,应遵照(1)、(2)项因地制宜。
(4)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宜在每隔约10m处。
(5)交流单相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预固定的间距。 6.1.4 35kV以上高压电缆明敷时,加设固定的部位除应遵照本规范第6.1.3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终端、接头或转弯处紧邻部位的电缆上,应有不少于1处的刚性固定。 (2)在垂直或斜坡的高位侧,宜有不少于2处的刚性固定;使用钢丝铠装电缆时,还宜使铠装丝能夹持住并承受电缆自重引起的拉力。
(3)电缆蛇形敷设的每一节距部位,宜予挠性固定。蛇形转换成直线敷设的过渡部位,宜予刚性固定。
1.5 在35kV以上高压电缆的终端、接头与电缆连接部位,宜有伸缩节。伸缩节应大于电缆容许弯曲半径,并满足金属护层的应变不超出容许值。未设伸缩节的接头两侧,应予刚性固定或在适当长度内电缆实施蛇形敷设。
1.6 电缆蛇形敷设的参数选择,应使电缆因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热应力,无损充油电缆纸绝缘,不致对电缆金属套长期使用产生应变疲劳断裂。且宜按允许拘束力条件确定。
1.7 35kV以上高压铅包电缆在水平或斜坡支架上的层次位置变化端、接头两端等受力部位,宜采用能适应方位变化且避免棱角的支持方式。可在支架上设置支托件等。
1.8 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捆绳或支托件等部件,应具有表面平滑、便于安装、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 6.1.9 电缆固定用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交流单相电力电缆情况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或尼龙扎带、镀塑金属扎带。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2)交流单相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他固定方式,可用尼龙扎带、绳索。 (3)不得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
6.1.10 交流单相电力电缆固定部件的机械强度,应验算短路电动力条件。宜满足下列关系式:
1.11 位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道附近时,电缆与金属支持物之间宜设置绝缘衬垫。
2 电缆支架
2.1 电缆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光滑无毛刺。 (2)适应使用环境的耐久稳固。 (3)满足所需的承载能力。 (4)符合工程防火要求。
2.2 电缆支架除支持单相工作电流大于1000A的交流系统电缆情况外,宜用钢制。
在强腐蚀环境,选用其他材料电缆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沟中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可选用耐腐蚀的刚性材料制。 (2)电缆桥架组成的梯架、托盘,可选用满足工程条件难燃性的玻璃钢制。 (3)技术经济综合较优时,可用铝合金制电缆桥架。
2.3 金属制的电缆支架应有防腐蚀处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位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道附近时,电缆与金属支持物之间宜设置绝缘衬垫。
电缆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光滑无毛刺。
(2)适应使用环境的耐久稳固。
(3)满足所需的承载能力。
(4)符合工程防火要求。
2.2 电缆支架除支持单相工作电流大于1000A的交流系统电缆情况外,宜用钢制。
在强腐蚀环境,选用其他材料电缆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沟中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可选用耐腐蚀的刚性材料制。
(2)电缆桥架组成的梯架、托盘,可选用满足工程条件难燃性的玻璃钢制。
(3)技术经济综合较优时,可用铝合金制电缆桥架。
2.3 金属制的电缆支架应有防腐蚀处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2)铝合金或玻璃钢制,15m。
2.9 金属制桥架系统,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 使用玻璃钢桥架,应沿桥架全长另敷设接地线。
2.10 位于振动场所的桥架系统,对包括接地部位的螺栓连接处,应装置弹簧垫圈。
2.11 要求防火的金属桥架,除应遵守本规范第7章规定外,应对金属构件外表面施加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耐火涂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