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备实施强制报废
时间:2010-05-27 阅读:835
每年冬季燃气中毒事件高发的问题,上海将对老化的燃气设备实施强制报废。
在今年上海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陆培明提交了《关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杜绝燃气中毒悲剧的发生,固然需要市民不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更重要的是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立法、加强监管。“据有关部门统计,沪上约有70万台以上到了报废年限的燃气热水器仍在超期‘服役’,悲剧焉能不发生?”陆培明在提案中指出,燃气器具都有正常的使用年限,普通的家用热水器和灶具的使用寿命通常为6到8年,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必须及时更新。但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市民都抱着只要热水器还能用就一直用下去的心态。
陆培明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有明确法规,强制规定燃气设备器具生产、销售厂家将报废“到期”燃气器具作为售后服务的一项内容,予以淘汰并实行以旧换新。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近日已启动相关工作:建议市政府发布通告或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在上海淘汰烟道式、直排式非安全型燃气热水器,同时修改相关规章条例,对于影响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可暂停供气;强制更换已到报废年限的热水器,通过燃气器具销售企业提供优惠产品、折扣销售等办法,加快燃气热水器更换。同时,将通过规定,强制性要求销售企业定期提供免费保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