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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馅料新标准5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12-04-26      阅读:849

4月20日,记者从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国内*项食品馅料国家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从原辅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多方面对食品馅料进行全面规范,并给出了各类指标要求的试验方法及检验、判定规则。
  据了解,《食品馅料》标准是一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食品馅料提出的感官要求是组织细腻、油润,色泽正常,口感好、无异味,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标准还给出生产食品馅料所使用的白砂糖、麦芽糖饴(饴糖)、食用植物油、蜜饯、干果、芝麻等原辅料应执行的相关国家标准。
  理化指标:按焙烤食品用馅料、冷冻饮品用馅料、速冻食品用馅料分别提出干燥失重应小于等于40%、68%、40%;总糖含量小于等于60%、48%、48%;脂肪含量小于等于33%、28%、30%的限定。
  卫生指标:有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1、铜、挥发性盐基氮等项目,给出了具体应执行的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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