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水环境面临监管基础薄弱、污染底数不清
时间:2011-12-28 阅读:734
来源:大河人家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1-12-26 9:21:09
摸清家底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规划》提出,针对我国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复杂、有机污染日益凸显、污染总体状况不清的现状,基于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全国水资源评价、*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从区域和重点地区两个层面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到2015年底前,完成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基本掌握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深入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
全国主要城市的
我国地下水环境面临监管基础薄弱、污染底数不清、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长期以来,虽然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在地下水动态和资源量评估方面取得了较为系统的数据,但尚未开展全国范围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和污染调查评估工作尚有不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方面缺乏全面准确的描述。
国土部门和环保部门关注的指标不同,导致监测数据不全面、详细。国土部门倾向于地质背景调查,2000年,国土部门在长三角、珠三角、华北平原等地区开展了地下水地质普查工作,采用网格式的均匀布点方式进行监测,这样的普查数据根本无法满足地下水污染研究和地下水修复支撑工作。环保部门关注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主要围绕污染源和水源地展开,更倾向于调查污染现状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据记者了解,全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将主要在地下水开发利用区和潜在地下水开发区开展,涉及六大领域,即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及工业园区等重点污染源以及地表水污染严重的城市。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说,地下水污染监测成本很高,2010年,*已拨款3800万元。“十二五”期间,国家还将投入27亿元。此次调查将更为细致,重点调查污染源和水源地,以摸清地下水污染的“家底”。国家已确定北京、山东、贵州和海南4个省(市)作为先行调查和监测试点,其余省份将于2013年起全面展开监测工作。记者获悉,试点内容主要包括4点,即全面调查基本属性、管理状况、水质状况及风险源存在情况,地下水水污染状况综合评估、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估、风险评估和修复方案评估,建立调查评估数据库,提出地下水环境监管方案。
问题二:修复处理技术能力薄弱
地下水污染防治较地表水更加复杂、困难,应探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经济的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并进行系统集成
随着国家对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逐渐重视,地下水修复产业必然成为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但目前面临的尴尬处境正如赵华林所言,“地下水修复技术及其复杂,我国地下水修复处理技术能力还相当薄弱。”
由于地下水具有隐蔽性和系统复杂性,一旦受到污染将很难治理和修复,且费用昂贵。
地下水水质状况与上年比较以稳定为主。其中,水质变好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仅有少数城市水质变好;水质变差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华东及中南、华南地区仅有少量城市水质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