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津县华威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投诉
时间:2013-08-20 阅读:2217
事情详细经过如下:
2013.7.23日我通过给宁津县华威输送设备有限公司高俊江通话定货。
2013.7.24日高俊江拟供销合同传真到我厂,根据高俊江自己做的合同,我们就认可了,直接盖章传真回传。
我厂按照合同付款方式2013.7.24日当天就给高俊江打款9000元定金。合同生产期限位为15天。到了第16天的时候也没发货。我就多次打督促(用定货时的打的)。打10个,高俊江有9个不接。我只好用其他打给他。结果他就接了,接通后说宁津全部停电没法生产,zui后我督促急了他就说货发到金三合托运站了(金三合托运站是宁津——临沂的托运站)。我就打金三合托运站.但是托运站说没有货。
2013.8.15号我再打高俊江手机()他不接,我就打他单位(),他老婆接的,说马上给发货。zui后在2013.8.16日他找了辆5.8米单车发到临沂。司机。司机到临沂后我厂就到临沂接货,现场验收。设备有多处不符合合同要求,整个机械内部定的是不锈钢材质,发的货全部是普通铁的。我就打给高俊江,他又不接。我又打他的,还是他老婆接的。我给说你们发的货不符合合同,我不能接货。她一听马上就把挂掉。我又打一遍是一个男的接的,结果他张口就骂人,他表示不要算了,定金也不退。没有办法,我们就提货了。现场付给代收款10000元和1900元运费,合计11900元现金。(临沂托运站0539-311993)。货到我厂经过安装,无一处能用。我又打给高俊江说“我们为什么定不锈钢材质的,原料14多万元每吨,合同规定不锈钢,现货全部是普通铁的。需要来人现场维修。”他就一口拒绝,且说“我的产品不存在三包”。我说我要投诉你,他说“你随便上哪投诉就上哪投诉,我不怕。”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我请求工商局领导根据事实和消费者条例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附合同复印件1付,打款单1份)
投诉人:孙宝珍(临沂市河东区大华机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