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时间:2009-08-19 阅读:3678
1. 锅炉房内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
2. 锅炉房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降温和防冻措施。
3. 锅炉房应防止积水。
4. 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台阶。
5. 锅炉房承重梁柱等构件与锅炉应有一定距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受高温损坏。
6. 锅炉房每层至少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前端的总宽度不超过12m,且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单层锅炉,可以只开一个出口。
7. 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闩住。锅炉房内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房内开。锅炉房的出入口和通道应畅通无阻。
在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处,应有足够的照明。锅炉房应有备用的照明设备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