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板换热器属于压力容器吗?
时间:2024-08-10 阅读:52
应该说螺旋板换热器和其它的容器一样,可以是压力容器,但不全是,只要满足了压力容器的三个判定条件,就是压力,体积,介质这三条只要达到容规的规定。在容规1.3条的适用范围内,容积大于等于25L的螺旋板热交换器、钎焊板式热交换器是在容规监管范围内的,需要符合容规第1/3/4章的规定。
而可拆卸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包括半钎焊式板式热交换器)是不属于容规监管范围的。
螺旋板式换热器是一种新型换热器,传热效率好,运行稳定性高,可多台共同工作。螺旋板式换热器是一种高/效换热器设备,适用汽-汽、汽-液、液-液,对液传热。
它适用于化学、石油、溶剂、医药、食品、轻工、纺织、冶金、轧钢、焦化等行业。按结构形式可分为 不可拆式(Ⅰ型)螺旋板式及可拆式(Ⅱ型、Ⅲ型)螺旋 板式换热器。现行标准为JB/T4751-2003《螺旋板式换热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贮运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和分离容器均属压力容器。 并不是所有的压力容器都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验,只有在相关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如《固规》、《锅规》等,才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验,并划分相应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