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站房基本技术要求
时间:2020-08-19 阅读:3359
站房需保证水站的长久稳定运行。站房包括用于承载系统仪器、设备的主体 建筑物和外部保障条件两部分。主体建筑物由仪器间、质控间和值班室或其中一 部分组成。外部保障条件是指引入清洁水、通电、通讯和通路,以及周边土地的 平整、绿化等。
1.1 站房面积要求
站房仪器间的使用面积应根据仪器和辅助设备的外型尺寸布置以及操作空 间确定,可按下列方式计算:
当仪器及设备已选型时: A = K∑S 式中:A——站房仪器间使用面积,平方米;
K——系数,一般取 5-7;
S——仪器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平方米。
当仪器和设备未选型时: A = KN
式中:A——站房仪器间使用面积,平方米;
K——单台仪器和辅助设备占有面积,可取 2.5-3.5,平方米/台;
N——仪器间内所有仪器、设备总台数。
在实际操作中,确切的面积可根据工艺布置综合确定,改建项目可按实际情 况酌情处理。
1.2 站房供电要求
(1)供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的规定执行;
(2)水站的供电电源使用 380 伏特交流电、三相四线制、频率 50 赫兹,电 源容量要按照站房全部用电设备实际用量的 1.5 倍计算;
(3)电源线引入方式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穿墙时采用穿墙管。施工参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在仪器间内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配置专用动力配电箱。在总配电箱处 进行重复接地,确保零、地线分开,其间相位差为零,并在此安装电源防雷设备;
(5)根据仪器、设备的用电情况,在 380 伏电条件下总配电采取分相 供电:一相用于照明、空调及其他生活用电(220 伏特);一相供专用稳压电源 为仪器系统用电(220 伏特),另外一相为水泵供电(220 伏特)。同时在站房 配电箱内还保留一到两个三相(380 伏特)和单相(220 伏特)电源接线端子备 用;
(6)系统应配备 UPS 和稳压电源,功率应保证突然断电后各自动分析仪能 继续完成本次测量周期;
(7)电源动力线和通讯线、信号线相互屏蔽,以免产生电磁干扰。
1.3 站房给排水要求
(1)给水系统
站房应分别根据仪器、设备、生活等对水质、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别设置给 水系统。
站房内引入自来水(或井水),必要时加设高位水箱。自来水的水量瞬时 大流量 3 立方米/小时,压力不小于 0.5 千克/平方厘米,保证每次清洗用量不小
于 1 立方米。
(2)排水系统
站房的总排水必须排入样品水采水点的下游,排水点与采水点间的距离应大 于 20 米。各类试剂废水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单独收集、存放和储运,并统一处置。
站房内的采样回水汇入排水总管道,并经外排水管道排入相应排水点,排水 总管径不小于 DN150,以保证排水畅通,并注意配备防冻措施。排水管出水口高 于河水洪水水位,设在采水点下游。站房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送污水 处理厂处理,或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点应设在采水点下游。
1.4 站房通讯要求
站房网络通讯建设应以光纤/ADSL 有线网络传输为主,现场条件不具备的情 况下,可选用无线网络进行传输,站点现场应通过通讯设备进行通话测试, 通讯方式应选择至少两家通讯运营商,无线传输网络应满足数 据传输要求及视频远程查看要求,传输带宽不小于 20 兆。
水上固定平台通讯在没有运营商网络覆盖的情况下,可采用微波中继等辅助 传输方式。
1.5 站房防雷要求
站房防雷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并应由具 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以及验收。
水站内集中了多种电气系统,需主要预防雷电入侵的三种途径,包括电源系 统、通信系统和接地系统。
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直击雷的防护
采用避雷装置是首要、基本的措施,完整的避雷装置应包括接闪器、引 下线和接地装置。
(2)电源系统、通信系统的防护
在总电源处加装避雷箱,内装多级集成避雷器。避雷器本身具有三级保护, 串接在电源回路中可靠地将电涌电流泄入大地,保护设备的安全。
如不用避雷箱,按照分区防护的原则,一般选并联的避雷器,选用通流容量
比较大的,作为第一级防护。在总电源进线开关下口加装电源电涌保护器作为电
源的一级保护,在稳压器后加装多级集成式电涌保护器。
通信系统的防护:对于卫星通讯系统,应在馈线电缆进入站房时安装同轴馈 线保护器。利用铜质线缆的数据 信号专线,在设备的接口处应加装信号专线电涌保护器,该保护器应是内多级保 护,要依据被保护设备传输的信号电压,信号电流,传输速率,线路等效阻抗及 衰耗要求,同时考虑机械接口等配置电涌保护器。
站房内管线选用金属管道、金属槽道或有屏蔽功能的 PVC 塑料管,并且将两 端与保护地线相连。
(3)接地系统
站房内电源保护接地与建筑物防雷保护接地之间要加装等电位均衡器,正常 情况下回路内各用自己的保护接地,当某点出现雷击高电压时,使两地之间保持 等电位。站房内设置等电位公共接地环网,使需要有保护接地的各类设备和线路, 做到就近接地。
1.6 站房安全防护要求
站房安全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站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站房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置防火区、隔离区;
(3)站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配置的手提式灭火 装置应是以二氧化碳及类似灭火剂的灭火器;现场条件具备时可选配自动灭火装 置;
(4)站房内可配置感烟探测器;为防止感烟式探测器误报,宜采用感烟、 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尤其是当设有自动灭火装置时,必须采用感烟、感温两 种探测器的组合;
(5)站房内使用的材料需为耐火材料;
(6)站房应设置防盗措施,门窗加装防盗网和红外告警系统,大门设置门 禁装置;
(7)抗震: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抗震按 7 度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
速为 0.10 克,设计特征周期为 0.35 秒,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建筑物场地土类
别为 II 类。
1.7 站房暖通要求
站房结构需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站房内有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室内温度 应当保持在 18~28℃,湿度在 60%以内,空调为立柜式冷暖两用,功率不低于 2 匹,适用面积不低于 30 平方米,具备来电自动复位功能,并根据温度要求自动 运行。在北方寒冷地区应配备电暖气等单独供暖设备,保障室内设备的正常工作。
1.8 站房装修要求
1.仪器间要求
(1)仪器间内地面应铺设防水、防滑地面砖,离地 1.5 米高度以下铺设墙 面砖,并在室内所需位置设置地漏,仪器摆放顺序从远离配电系统可分别为五参 数/预处理单元、氨氮、CODcr、总磷总氮、其它特征污染物仪器及主控制柜;
(2)监测系统采水和排水:仪器间内预留 30 厘米深地沟,地沟上面加盖板
(需便于取放),地沟的地漏和站房排水系统相连;
(3)电缆和插座:配电箱中预留一根φ50PVC 线管到地沟中,四周墙上预 留五孔插座,墙上的五孔插座高于地面不少于 0.5 米。预留空调插座,空调插座 高于地面不少于 0.5 米。配电箱预留五芯供电线路至自动监测系统控制柜位置;
(4)排风扇:仪器间应安装排风扇,若有吊顶则可做在吊顶上,电源线引 至配电箱中;
(5)站房吊顶:根据站房建设情况可安装吊顶,站房内空高度应在 3.2 米 以上。
2.质控间要求
质控间内应配有防酸碱化学实验台至少 1 套(1.5-2 米)和 4 个实验凳,台 上可以放置实验室对比仪器,站房配备冷藏柜便于试剂存放。备有上下水、洗涤 台。
(1)实验台:实验台主架采用 40×60×1.8 毫米优质方钢,表面经酸洗、 磷化、均匀灰白环氧喷涂,化学防锈处理,台面选用复合贴面板台面(1 毫米厚 酚醛树脂化学实验用专用板)、实芯板台面(12.7 毫米厚酚醛树脂板化学实验 用专用板)或环氧树脂台面(20 毫米厚),具备耐强酸碱腐蚀,耐磨性、耐冲
击性、耐污染性要求,实验台底座可调节;
(2)洗涤台:洗涤台主架与台面应于实验台保持一致,洗涤槽采用 PP 材料, 水采用两联或三联化验水,洗涤台底座可调节;
(3)上水:水管采用 PP-R 材质,热熔连接,不渗漏;
(4)下水:实验区排水全部采用防腐蚀耐酸碱材质(PP),达到排水不渗 漏不腐蚀;
(5)插座:实验台处预留至少 2 个五孔插座,实验台处五孔插座及灯开关 高于地板 1.3 米;
(6)冷藏柜:质控间应配备冷藏容量不小于 120 升冰柜一台。
3.值班室要求
值班室主要用于站房看护人员使用,一般不小于 20 平方米。值班室应配备 一台(空调变频冷暖 1 匹),值班用办公桌一张,椅子两把。考虑到工作人员在 水站工作的方便,建议修建卫生间(厕所)。其它设施可根据需要考虑(如卧室 家具和厨房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