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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臭氧系列)
雷诺斯环保根据医疗门诊面积小、污水量少的特点,设计采用物理消毒方式的小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尤其是在高层写字楼上,不能挖坑的情况下,这设备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推崇。本设备不需要添加化学药剂,设备经济、紧凑、美观、噪音低。
适用范围:口腔门诊,口腔医院,口腔牙科,卫生院,小型门诊,宠物医院、医疗美容等。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门诊污水排放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病杆菌。
2、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3、诊所口腔污水消毒:一般加臭氧量2mg/L~3mg/L,水中保持剩余臭氧浓度 0.2mg/L~0.5mg/L;对于质量较差的水质,加臭氧量应在3 mg/L~6mg/L。
4、臭氧与污水接触时间
A、诊所口腔污水消毒:一般加臭氧量2mg/L~3mg/L,接触时间维持5min~10min;
B、医院污水消毒: 采用 15 mg/L~20mg/L, 接触时间维持10 min~15min,处理后的污水清亮透明,无臭味,细菌总数和大肠菌数均可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医疗门诊所、口腔内所有的科研污水必须通过管道消毒器或管道输入处理池中进行消毒处理后方能排放。
管道消毒器与污水处理池的涉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远离治疗区和接待区,设计在较为隐蔽的地方。
2、有防腐蚀、防渗漏设施,一般采用1公分厚的高强度密胺板制成。
3、确保处理效果,安全耐用。
4、操作方便,便于消毒和清污,并有利于操作人员的安全。
适用口腔、诊所、实验室、手术室、门诊室、化验室、试剂室、美容院、疗养院、卫生急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