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之生产篇
时间:2017-05-03 阅读:853
桶装水工厂生产卫生管理规范
1.目的:
为加强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生产卫生管理,保证饮用水的质量,特制定统一的工厂生产卫生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所有桶装水的生产企业。
3.工厂设计与设施的要求
3.1选址: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烟雾、飞沙、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蚊蝇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厂区内道路必须硬化,平坦无积水,除建筑、道路以外的地面应进行绿化,无裸露泥土。
3.2布局:生产区与生活区必须分开,必须设制检验室、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回收空桶清洗消毒间、成品仓库、包装材料和原辅料仓库、男女更衣室、脚踏池、风淋室。
3.3原水与井房的卫生防护
3.3.1原水井口必须封闭(可拆卸),并装有原水取样阀。
3.3.2原水井必须盖井房,井房内地面必须硬化,如生产矿泉水,地面硬化扩大至水井外围半径15米范围,硬化厚度不低于20cm,并利于排水。原水的井房要有专人看守。
3.4生产车间
3.4.1地面:应能防滑、防水、防渗漏、防腐蚀、易清洗消毒、利于排水,排水口带过滤网和设计水封。
3.4.2内墙壁:应能防水、防渗漏、防腐蚀、易清洗消毒,顶角呈弧形或利于冲洗,表层材料牢固且无毒。
3.4.3门窗:应严密,采用不变形、耐腐蚀材料制作。如有内窗台应下斜45度角以上。
3.4.4天花板:选用不吸水、防水、防渗漏、表面光洁的浅色材料覆涂或装修,结构上能起到减少凝结水滴的效果。
3.5车间辅助设施
3.5.1生产摄像监控系统:在回收空桶清洗消毒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水处理车间必须安装有效摄像头与电脑连接。
3.5.2更衣室与净衣消毒:更衣室与生产车间相连,分男女两间,内有净衣柜、自穿衣柜、鞋架;在更衣室内设置净衣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或消毒柜。
3.5.3车间门:车间门内必须有防蚊蝇、防虫、挡鼠设施。水处理车间和灌装车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灌装间门口墙壁挂一块镜子。
3.5.4洗手消毒设施:生产车间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安装洗手消毒设施和感应干手器,水开关必须是非手动式。
3.5.5鞋靴消毒设施:水处理车间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安装与过道等宽、长1米以上、深10-20cm的脚踏池。
3.5.6灌装间空气净化设施:灌装间必须安装空气净化设施,保证车间内空气清洁度局部达到100级或整体1000级,换气次数不低于50次/小时,送风速度在0.2-0.5m/s内。进风口必须安装易于清洗、更换的耐腐蚀防护罩,进气口必须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在灌装车间入口处必须安装风淋室。
3.5.7照明:车间内的照明灯具必须有安全防护罩,以防灯具破碎而污染食品。
3.5.8车间内空气消毒:在水处理车间、灌装间、包装车间、回收空桶清洗消毒车间必须安装紫外线杀菌灯,安装数量以每10平方米1只30W功率的灯管计算。每次生产前照射杀菌30分钟以上。
4.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
4.1生产工艺流程
4.1.1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水的生产工艺流程
原水 | 砂滤 | 炭滤 | 精密过滤 | 臭氧杀菌 | 成品罐 | 添加臭氧 | 臭氧机 | |||||||||
桶盖 | 清洗 | 消毒 | 灌装 | 预 清洗 | 验桶 | 空桶回收 | ||||||||||
检验 | 入库 | 包装 | 灯检 |
4.1.3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流程
原水 | 砂滤 | 炭滤 | 保安过滤 | 二级RO | 成品罐 | 添加臭氧 | 臭氧机 | |||||||||
桶盖 | 清洗 | 消毒 | 灌装 | 预清洗 | 验桶 | 空桶回收 | ||||||||||
检验 | 入库 | 包装 | 灯检 |
4.2生产设备
4.2.1所有生产设备应排列有序,生产流程方向不能迂回,生产流程与物流方向、生产线之间应避免交叉造成污染隐患;各种设备的生产能力应相互匹配;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送水的管道、容器都必须是经过卫生许可的产品。
4.2.2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水的要求:必须有三级精密过滤,滤芯材质为食品级材料,孔径分别为5um\1um\0.22um,水处理管道及容器采用不锈钢材质。
4.2.3饮用矿物质水的要求:矿物质的添加必须采用自动添加设施,包括密闭的不锈钢容器、预混合搅拌器、定量添加计量泵,专人负责配料、专人复核配料。
4.2.4饮用纯净水的要求:采用二级反渗透装置,产品的电导率在2-6us/cm之间。
4.2.5水处理设备:
4.2.5.1配备水处理车间到灌装机之间管道与容器的就地清洗(CIP)系统装置。CIP装置包括2T的不锈钢容器、独立封闭的管道、装有5um滤芯的过滤器、不锈钢水泵。
4.2.5.2配置臭氧混合装置,包括臭氧发生器、高度不低于3.5米的臭氧混合塔。
4.3清洗消毒/灌装/封盖三合一灌装机:必须是三合一体式灌装机,具备自动上桶、自动清洗消毒、定量灌装、自动封盖的功能;碱液冲洗和消毒溶液冲洗时间不低于30秒。与水接触的部件,其材质必须耐强氧化且无毒无害,如密封圈。
4.4空桶清洗消毒设施:配置相同灌装能力的在线式空桶外壁刷桶机,或者配备流水式人工空桶清洗操作平台、洗刷工具、洗涤剂、消毒剂。
4.5桶盖清洗消毒设施:配置桶盖清洗池和与生产量相符的消毒柜。
4.6包装设施:配置在线桶口膜标收缩机、小字喷码机。保证收缩膜平整均匀、喷码字迹清晰不变形。
5机构与职责
5.1工厂必须建立全面生产质量管理组织,并成立品控部,建立总(厂长)负责制,对本公司的生产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5.2由总组织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质量与检验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检验设备管理制度、记录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
5.3品控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建立完整的生产及质量记录系统,组织新员工的卫生知识与生产安全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建立生产员工的培训及健康档案记录。
5.4品控部应配备掌握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上岗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毕业于检验专业。
6卫生管理
6.1厂区环境卫生
6.1.1厂区内保持清洁,不得有坑洼积水、蚊蝇孳生场所,禁止饲养家畜、家禽。
6.1.2生产废水排放管道保持完好通畅;生产垃圾暂存点不应对生产造成污染,每天班后及时把生产废物清运干净。
6.1.3厂区周围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6.2车间内与设备设施的卫生
6.2.1每天班前,操作工必须清扫车间地面、墙壁及设备外表;每天班后,操作工清扫地面、生产废弃物。每天生产结束后,所有使用过的生产工具都要进行清洗,水处理及灌装间的工具还必须用消毒溶液进行浸泡消毒。
6.2.2每天班前,灌装间操作工对灌装头、理盖盘进行擦拭消毒;每天班后,收集剩余原辅材料,放在容器中。
6.2.3当停止生产48小时,再次生产之前或连续生产一周后,必须进行一次对水处理与灌装车间管道容器的清洗消毒、灌装机的清洗消毒、水处理设备表面清洗、车间墙角冲洗。
6.2.4每天班前开启紫外线灯对车间空气进行杀菌,杀菌30分钟后开启空气净化系统,灌装间内的空气进行净化。
6.2.5空气净化装置的进气口过滤网布应每月清洗一次,每年更换一次。
6.3人员卫生与健康管理
6.3.1生产员工卫生规范
6.3.1.1日常要求“三不”、“四勤”:
“三不”:a. 不随地吐痰 b. 不留长指甲 c. 不涂指甲油
“四勤”:a.勤洗手 b.勤洗澡 c.勤换衣服 d.勤剪指甲
6.3.1.2上班时“五必须”:
a.必须穿工作服 b.必须戴工帽 c.必须保持双手清洁
d.必须按照要求进出洁净车间 e.女员工必须盘发
6.3.1.3上班时“六不准”:
a.不准化妆、佩戴饰物 b.不准穿戴洁净工作服、鞋帽离开洁净区
c.不准穿拖鞋和脏鞋 d.不准在车间内吸烟
e.不准携带食物进入车间、仓库
f.不准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带入车间
6.3.1.4患有以下传染病员工,必须离开生产岗位,体检*后,才能上岗。
a.痢疾 b.伤寒 c.病毒性肝炎
d.活动性肺结核 e.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6.3.1.5生产过程中,发现体表出血性皮肤创伤,必须离开车间及时包扎、止血后才可进入岗位。但灌装间操作工必须在伤口愈合后才能上岗。
6.3.2进入灌装车间的步骤:
洗洁精洗手→换水鞋→双手用消毒水浸泡→换工作服、戴工帽、戴口罩→走过脚踏池→双手再次消毒浸泡→风淋→进入灌装车间
6.3.3灌装间工作服的穿戴要求:进入车间前,必须站在车间门口的玻璃镜前检查自己的穿戴情况;
a.穿戴整齐,工作服清洁; b.工帽覆盖所有头发;
c.口罩应盖住口、鼻; d.灌装间工作服和雨鞋不得穿出外洗桶区。
6.3.4工作服、工鞋、工帽、口罩的管理
a.工作服、工帽应使用洗衣机清洗干净,晾干后用干净胶袋封装好备用。
b.穿戴前,灌装间的工作服、工帽、口罩必须在紫外灯下杀菌消毒30分钟以上。
c.工鞋先用毛刷加洗涤剂刷洗,洗净后应浸泡在消毒液中进行消毒4小时以上,晾干后用干净胶袋封装好备用。
d.口罩为一次性口罩。
e.灌装间的工作服应专人,因人员变动,工作服应*清洗,并用消毒水浸泡4小时后,晾干后再给接替员工使用。
f.灌装间的工作服、工帽、工鞋,每半年更换一次。
6.3.5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吃食物及从事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6.3.6上岗前,必须测试验桶工、灯检工的视力,两眼视力在5.0以上,且不得有色盲。
6.4洗涤剂、消毒剂的管理
6.4.1“四专”管理:仓库保存,专人保管,专人领取,专人配制溶液。
6.4.2各种洗涤剂、消毒剂应有详细使用记录,包括用途、领取人、配制人、使用人、使用量、配制浓度、使用时间、入库时间等。
7生产过程管理
7.1生产部应制定《生产作业指导书》,生产作业中的任何操作不得对生产过程有直接污染和交叉污染。《生产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使用岗位、岗位职责、操作要求、岗位卫生要求、使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要求。
7.2品控部应制定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及其关键限制。质检员应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严格的和连续的质量监视,不符合要求的半成品不得进入下一工序,严重的停产整顿,并做好各种质量记录。
7.2.1生产关键控制点及其关键限值、监控频率
7.2.1.1成品水的电导率
关键限值:
(a)纯净水电导率 0-10us/cm ,以2-6 us/cm为*;
(b)矿物质水电导率 30-100 us/cm ,以45-55us/cm为*;
监控频率:生产开始时,以后每半小时一次。
7.2.1.2半成品的臭氧浓度(保证臭氧混合后5分钟内)
关键限值:0.4-0.6mg/L,以0.5 mg/L为*;
监控频率:刚生产时监测,以后每半小时监测一次。
7.2.1.3空桶消毒的二氧化氯消毒液的浓度(用消毒液喷射30秒)
关键限值:200-300ppm,以250 ppm 为*;
监控频率:生产开始时,以后每半小时监控添加一次。
7.2.1.4桶盖消毒杀菌的时间(消毒柜消毒杀菌)
关键限值:30-40分钟,以30分钟为适宜;
监控频率:使用前
7.2.1.5灯检
关键限值:桶身无污迹无破损、桶内无异物、封盖完好、
监控频率:每桶
7.2.1.6灌装间的紫外线消毒杀菌时间(生产前开紫外线灯)
关键限值:30-60分钟,以30分钟为适宜;
监控频率:每次生产前。
7.3水处理工序
7.3.1水处理操作工必须经过15天的操作培训后才能上岗,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把半成品输送到灌装机前必须自检,然后通知质检员检验。
7.3.2设专职的水处理操作工,有事离岗需告知生产主管,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普通员工和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水处理车间。
7.3.3水处理操作工要按工艺要求臭氧混合添加,各级滤材、滤芯的清洗、消毒及更换,使处理后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7.3.4水处理操作工做好每天的生产记录,班前、后做好车间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生产期间,严禁脱岗、串岗。
7.4回收空桶、桶盖的前期处理
7.4.1验桶岗位必须按要求检查每一个回收空桶,把问题桶单独存放,等待处理。做好岗位卫生,保持地面干净,及时收集、处理废弃包装物。
7.4.2人工清洗空桶,不得漏洗任何一个空桶,并检查清洗后空桶的卫生、质量,符合要求的方可让空桶流入下一工序;具有在线空桶清洗机的,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符合要求的空桶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7.4.3难以清洗的空桶,必须在质检员的指导下清洗消毒,还是不符合要求的作报废处理。污染了化学用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直接作报废处理。
7.4.4桶盖必须经过臭氧水浸泡清洗,消毒柜消毒30分钟后才能使用。
7.5自动灌装工序
7.5.1灌装机操作工必须经过15天的操作培训后才能上岗,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生产前,必须经过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得到质检员的指令后方可灌装。
7.5.2设立专职的灌装机操作工,中途不得离岗。生产期间,除灌装机操作工、质检员外,未经总(厂长)许可,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灌装车间。
7.5.3每次生产前,操作工先开启紫外线杀菌灯对空气消毒,再开启空气净化系统,然后按照进入灌装间的程序进入车间
7.5.4每天生产前,必须检查灌装机的运行状态,有故障及时检修。
7.5.5。每天班前做好灌装机的清洗消毒工作,特别是灌装头和理盖盘,班后做好车间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生产期间,严禁脱岗、串岗。
7.6设备维修与日常保养
7.6.1生产部每年年初做好设备维修与日常保养的工作计划。
7.6.2每天生产结束后,砂罐和活性炭罐应进行反冲洗。
7.6.3每月对矿物质添加设备、精密过滤器、灌装机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可拆卸部位必须拆除检修和清洗消毒。
8品质管理
8.1品控部应制定完善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检验记录及记录档案,各项检验记录有专人存档并保留两年。
8.2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仪器、器皿和试剂,具备色度、浑浊度、PH值、电导率、臭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矿泉水)、产气荚膜梭菌(矿泉水)、粪链球菌(矿泉水)的检验能力。
8.3采购品的检验
8.3.1品控部负责编制受控原辅料的验收标准。
8.3.2采购品的检验应由质检员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等资质材料,根据采购品的验收标准进行抽检,并填写《采购品检验报告单》。
8.3.3检验合格的物料,由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8.3.4当生产急需使用而来不及检验的物料,在可追溯的前提下,品控部上报总批准后,仓管员按使用数量放行且留取该批样品,生产车间试验使用,品控部跟踪使用该批物料的产品质量。
8.4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8.4.1品控部制定过程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
8.4.1.2巡回检验:在生产过程中,车间现场质检员和生产厂长对操作者的自检和互检进行监督,检查操作者的操作方法、使用的设备与器具是否正确、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8.4.1.3对过程产品进行检验时,质检员如发现不合格品率超出公司规定值,应及时发出《质量异常纠正单》,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8.5生产过程的检验
8.5.1品控部负责对从开始生产到生产结束的过程抽检。
8.5.2品控部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巡检,检验结果填写《过程检查记录表》
8.5.3品控部化验室负责对水源、半成品、成品、留样成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单》、《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
8.5.4生产车间空桶验收员根据《PC桶回收验收标准》对回收桶进行验收。
8.6zui终成品检验
8.6.1检验和试验状态分别为:待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8.6.1.1对未检验的产品,存放仓库区域并由仓管员标识:待检。
8.6.1.2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存放仓库区域并由仓管员标识:合格。
8.6.1.3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存放仓库的不合格品区域并由仓管员标识:不合格。
8.6.2对无检验状态标识或标识不清的产品,由仓管员确定检验和试验状态,品控部验证后,再由仓管员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8.6.3zui终成品检验需确认所有规定的原辅料检验,过程检验全部完成且合格之后进行。
8.6.4包装后的成品,放置于区域,由仓管员标识,并根据成品检验要求和标准的数量抽样,对每批成品进行感观、理化和微生物指标检验,检验结果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单》、《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通知仓管部挂上不合格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8.7检验和试验记录
8.7.1在检验和试验记录中,对于所有要求的检验项目,都应填写具体的检验数值或内容,数据真实清楚。
8.7.2检验和试验记录由品控部负责保存,当合同中有规定时,该记录也可提供给顾客查阅,但需经过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8.7.3工厂除每批产品按出厂检验要求自检外,每季度必须把每种产品送交第三方做型式检验,每年两次把原水送交第三方做型式检验。
8.7.4每批产品应抽取代表性的样品,按照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厂,每批成品留样,有效期内单独存放。
8.7.5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必须做好标识并隔离存放,待品控部查明原因后处理。
9成品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9.1产品包装标签须经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核准后使用;PC桶、桶盖、标签由汇源饮用水公司统一定制,各加盟工厂向汇源饮用水公司购买,保证价格不高于同等质量的产品。
9.2包装好的成品应保持清洁,封盖严密,封口标签紧密牢固,无渗漏现象。
9.3产品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车箱体的内部不得有对产品造成破坏性的刺角;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同库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得暴晒、雨淋、冰冻。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9.4产品不得露天堆放、靠近热源储存,应储存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在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运输与储存时,产品应有防冻措施。
9.5成品应按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日期分别储存;出库时,以*先出为原则,并做好出库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生产日期、出库日期、运输车辆牌照号、收货人或水站名称、产品品种、产品规格、产品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