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尘车间竣工验收的注意事项
时间:2019-10-30 阅读:734
(1)洁净厂房竣工验收时,应认真检查竣工验收的资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 各分部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验报告;
3 各分部工程的单机设备、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4 各分部单机试运转记录;
5 各分部工程、系统无负荷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6 各类管线试验、检查记录;
7 各分部工程的安全设施的检验和调试记录;
8 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2)洁净厂房竣工验收的主要测试内容如下:
1 气流目测;
2 风速和风量测试;
3 空气过滤器的检漏;
4 洁净室(区)的密闭性测试;
5 房间之间的静压差测试;
6 空气洁净度等级;
7 自净时间;
8 温度、相对湿度;
9 照度值;
10 噪声级;
11 其他建设方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
(3) 洁净厂房的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核实批准后,按要求进行功能验收,功能验收是在“静态”进行测试,其主要测试内容如下:
1 检测空气洁净度等级;
2 生产工艺有要求者,还应进行微生物测试或化学污染物测试或特殊表面的洁净度测试;
3 洁净室(区)的温度、相对湿度的稳定性测试;
4 检测自净时间;
5 检测洁净室(区)的密闭性测试;
6 测定照度;
7 测定噪声级;
8 需要时,确认和记录气流形式和换气次数;
9其他需要进行的其他检测项目。
(4)洁净厂房使用验收后,应编写使用验收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1 洁净厂房中各种设施(包括生产工艺设备)等的开启状态描述;
2 测试的洁净室(区)人员及其活动情况的描述;
3 分项测试记录及分析意见(包括测试点位置、座标等);
4 测试仪器的有效校验证书;
5 验收出具相关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