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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猪肉水分快速检测仪工作机理

时间:2018-08-09      阅读:493

附录 GB18394-2001 畜禽肉水分*
《GB 18394-2001 畜禽肉水分*》规定我国畜禽肉水分含量正常范围如附表1所示。
附表1:畜禽肉水分*

品 种

猪 肉

牛 肉

羊 肉

鸡 肉

水分含量

≤77%

≤77%

≤78%

≤77%

仲裁法猪肉水分快速检测仪规格:

1、称重范围:0-30g

型号:SFY-30R肉类水分仪

●SFY商标8931081

●SFY水分仪号:2005301013706

2、水分测定范围:0.01-100%

3、称重小读数:0.001g

JQR称重系统传感器

4、样品质量:0.5-30g

5、加热温度范围:起始-180℃

加热方式:应变式混合气体加热器

微调自动补偿温度15℃

6、水分含量可读性:0.01%

7、显示7种参数:

 水分值,样品初值,样品终值,测定时间,温度初值,终值,恒重值

红色数码管独立显示模式

8、双重通讯接口:RS 232

●选配件(另售)

1.微型打印机一台 2.电脑连接软件一台

9、外型尺寸:380×205×325(mm)

10、电源:220V±10%

11、净重:3.7Kg

仲裁法猪肉水分快速检测仪工作机理

  深圳冠亚水分仪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SFY-30R肉类(注水肉)快速水分测定仪,采用仲裁法原理是一种新型肉类行业水分检测仪器。该型号为畜禽肉水分检测<GB18394-2010畜禽肉水分*>政府采购配套产品,避免了插针水分仪的误差大、没有精度、不能储存数据等缺点。在测量样品重量的同时加热光源和水分蒸发通道快速干燥样品,在干燥过程中,水分仪持续测量并即时显示样品丢失的水分含量%,干燥程序完成后,测定的水分含量值被锁定显示。与烘箱加热法相比,红外加热可以极短时间内达到的加热功率,在高温下样品快速被干燥,其检测结果与国标烘箱法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具有可替代性,且检测效率远远高于烘箱法。一般样品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测定。

仪器资质:

SFY系列红外线/卤素快速水分测定仪器(号:2005301013706)

“GY"商标证书,商标证书编号7927649号。

“SFY"商标证书,商标证书编号8931081号。

水分仪:ZL201530405953.1

红外水分仪:ZL201530405831.2

 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可选配件(另售)

1.微型打印机一台  2.电脑连接软件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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