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阴凉柜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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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家药品零售企业安装阴凉专区(柜)

时间:2015-04-24      阅读:509

记者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食药稽查大队获悉,近日,辖区药品零售企业阴凉专区(柜)建设专项检查顺利完成。

按照规定,2014年9月至12月,所有已经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全部完成药品阴凉专区(柜)建设。经开分局通过、下发自查表、组织回头看等方式,督促企业建设阴凉专区(柜),截至目前,辖区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共38家,已全部完成药品阴凉专区(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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