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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医疗市场放开不等于“放纵”

时间:2014-05-03      阅读:19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通知》要求,在放开价格的同时,要加强对医院价格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放开民营医院定价权,*让市场竞争,有人认为有可能会出现看病吃药越来越贵的现象。其实这只是一种主观臆想,未必会出现此等现象。如果我们的医疗服务改革到位,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在医疗服务领域中也有竞争择优的机制,那么谁单独要想把医疗价格抬高,多掏消费者的腰包,想必难以做到。须知,医疗市场放开不等于“放纵”,竞争只会带来*的活力,当国内优胜劣汰的医疗市场正在形成,这对于整个医疗市场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

  首先,医疗市场全面放开,可以让民营诊所与公立医院在同一平台上展开服务质量及医疗水平的竞争。同时,也可通过市场淘汰一批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差的小诊所,让市场自然地“优胜劣汰”。早在1982年,*批准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的请示》,私人诊所和联合诊所在全国各地兴起;2010年,*颁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文件放宽了社会资本的准入范围,鼓励多元化办医格局。这30年间,国家相继出台了10条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服务行业政策,这说明了政府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医,乃是大势所趋。

  其次,医疗市场全面放开,剧增的民营诊所对公立的大医院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两者之间扮演互补关系的角色没有变,老百姓“大病进医院,小病到社区”的就医观念还是一贯的。民营小诊所的增多,只会有利于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推进医疗市场的竞争,从而提高各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目前国内的医疗资源分配还不太公平,主要集中在发达城市和大医院,广大的基层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缺医少药,公共设施不够健全,尤其是对重大疾病的防御和处理明显不够。如果民营诊所能够参与互动,则有利于搅活医疗市场的“一池春水”。

  再者,医疗市场全面放开,有利于弥补政府在医疗领域投资上的短板,更重要一点,可以有效制衡公立医院,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局面,通过公平、充分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目前,公立医院一方面在追求盈利,另一方面又享受免税和政府补贴;而民营医院既要缴税,政府也不给补贴。因此,我们的政策和管理亟需向公平靠拢,既不能放松了对公立医院的监管,也不能限制了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所以说,打破公立医院的“一家独大”,全面放开医疗市场,显得很有必要。

  当然,全面放开医疗市场,产生这样那样的顾虑和担忧还是存在的。医疗服务是特殊行业,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一旦放开民营医院定价权后,难保一些利欲熏心的人不择手段,干出损人利己的勾当。对此,在放开民营医院定价权后,监督的难度肯定会加大,有关职能部门在这方面要打好“预防针”,加大监督力度和打击力度,维护医疗市场的秩序,保持和谐理性的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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