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需标注过敏源
时间:2015-01-05 阅读:229
明年开始要强制执行标识过敏原的制度,《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列举了八类可能引发过敏的产品。比如,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还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在导致过敏物质中,明确提出:如果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制品的话,应该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重要提示。
时间:2015-01-05 阅读: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