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给水泵的一般选型要求
时间:2012-09-22 阅读:1767
生活给水泵选择应遵循下列一般规定:1、应选用低噪声、节能型水泵,严禁采用淘汰产品。2、根据实际流量、扬程选泵。考虑因磨损等原因造成水泵出力下降,可按计算所得的扬程值乘以1.05-1.1后选泵。水泵应在区运行。一般不宜选用Q-H曲线有上升段的泵,若并联运行,则不得不采用。3、水箱、水塔的提升泵应尽量减少泵的台数,以一用一备为宜;当一台运行能满足要求时,则不宜采用多台泵并联方式;若必须采用多台并联运行或大小泵搭配方式时,其型号、台数不宜过多,型号一般不宜超过两种,泵的扬程范围应相近;并联运行时每台泵宜仍在区范围内运行。4、如采用变频调速生活给水泵,应符合下列条件:1)电源可靠,应为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2)设计的zui不利工况点应在水泵特性曲线区段的右端点,水泵调速工作范围能尽量在水泵区段内。3)水泵调速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4)用水不均匀,流量变化大时宜采用多台水泵组合供水(一般不超过3-4台,可按1台调速其余为恒速的方式运行),宜配小流量水泵和小型气压罐.5)设备应具有水位控制功能.超zui高水位时报警,降至设计的下限水位时,自动停机;恢复到启泵水位时,自动启动.5、应设备用泵,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应小于zui大的一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水泵宜自动切换,交替运行。6、水泵所配电机的压力宜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