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食品学会关于废止8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浙江省食品学会 2026-09-09 • 15529阅读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浙江省食品学会团体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浙江省食品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学会于2026年6月5日组织由浙江省食品学会批准发布且实施时间满五年的团体标准的复审工作。
 
  学会秘书处组织起草单位自评、专家审查,现将2026年度团体标准第四批废止清单予以公告(见附件1)。

 


 
  浙江省食品学会
 
  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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