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申报装备需满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要求。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
生产制造《目录》内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交申请,完成材料报送。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工信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