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

海关总署 2024-09-12 • 10177阅读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4号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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