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发布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04-23 • 10198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柳农政发〔2024〕13号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柳州市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
 
  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柳州市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加快提升我市农业竞争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的消费需求,按照国家、自治区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工作的部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对标对表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高设施水平,加强品牌培育,畅通营销渠道,满足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的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强市建设、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培育。到2024年底,全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数达255个。
 
  (二)持续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1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各县(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规模总量占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生产规模总和的比重达到30%以上(融安县要达到35%)。
 
  (三)推动“桂字号”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高标准创建1个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
 
  (四)加强名特优新农产品建设工作。全市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力争突破7个,经营主体数突破35家,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稳步增长,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是全力推进绿色食品稳步增长。充分发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等项目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全方位提高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有计划有重点规划培育一批适合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地域、区域、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鼓励相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有机产品认证。三是强化政策引导。自治区2024年继续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任务列入自治区党委质量督察考核和设区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足额发放2024年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绿色有机农产品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安排绿色有机农产品补贴资金。
 
  (二)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不断扩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创建。充分依托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广泛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绿色优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品牌化发展。二是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认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51号)要求,2024年自治区持续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工作,各县(区)要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各县(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占比达到30%以上。三是继续开展有关生产基地信息采集。2023年自治区已开展一轮“三品一标”有关生产基地的信息采集工作,该信息采集系统全年皆可填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生产基地进行数据采集、信息填报和动态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基地应填尽填。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请务必高度重视。
 
  (三)加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不断扩大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是做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资源摸底调查,统筹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二是全市范围内推荐5个名特优新农产品参与全区免费开展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请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研究。三是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每年一次的年度确认和三年一次的品质检测工作,定期到辖区内获证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实地督导巡查,及时做好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柳州市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品质和品牌公信力。
 
  (四)坚持严把审查监管关口,确保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
 
  一是严格证后监管。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部、自治区级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协助上级开展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风险监测工作,避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引发重大负面舆论等不良影响。绿色食品年检任务要100%完成。二是推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各县(区)要督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积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企业在参加相关展会时要有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电子追溯码及承诺达标合格证等。
 
  (五)大力培树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和产销对接,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展览展示、科普宣传,因地制宜开展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进学校、进社区、进商超、进饭店、进餐饮等消费促进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开展的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展示柳州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积极组织绿色优质农产品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发动绿色优质农产品企业入驻广西桂北绿色优质农产品集散展销中心、广西地理标志农产品(自治区民族博物馆)展销区等各类展示、营销平台,强化产销衔接。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应用“信用+金融”模式
 
  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率先在绿色有机地标企业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优质、守信的绿色有机地标生产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解决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融资难、贷款程序繁琐等问题。2024年,继续在绿色有机地标企业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县(区)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宣传力度,为金融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牵好线、搭好桥,确保有融资需求的绿色有机地标企业政策宣传全覆盖、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政策的信贷获得率100%。
 
  四、其他要求
 
  (一)尽早组织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各县(区)要加强生产指导和服务,针对季节性强的农产品,要组织指导企业及早计划,一年生作物申请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尽量在播种前一个月提交申报材料,从其他机构转至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产品需在证书到期前4个月按首次认证清单提交申报材料。要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2024年10月前总体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上报审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高度重视续展和再认证工作。要强化已获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工作,确保存量。绿色食品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1年获证产品在2024年将陆续到期换证,要提前做好续展换证工作,同时应关注2025年上半年到期产品的续展工作。有机农产品证书有效期为1年,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专人提前4个月以上在生产季节组织、督促即将到期经营主体及时申报续展、再认证,过期申报者将按新申报产品处理。
 
  附件:2024年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指导性计划表
 

热门评论

上一篇:《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发布

下一篇:《生猪屠宰线设备配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相关产品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