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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118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要求,兽药残留专业委员会组织修订形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填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办。
 
  联系人:张璐
 
  电话:010—62103930
 
  邮箱:syclyny@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兽药残留专业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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